公文档案管理制度 **公文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文档案管理,提高公文的办理质量、效率,根据上级有关公文管理制度,本着精简、及时、程序、质量原则,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管理
(一)行政公文由办公室负责登记、编号、送印、封存。党、工、团等文件材料由各相应部门管理。
(二)各部门会议途径取得的公文,应及时交由办公室处理。办公室定期对已收文件进行清理,任何人或部门不得私存、拖交、拒交公文原件。
二、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与发文办理。
(一)我所公文办理实行网上电子办文与纸质办文相结合。厅、局、处公文以网上电子办文为主,纸质办文为辅,非特殊情况一般不以纸质形式传办文件。非必要情况不予另行复印纸质文件。
(二)收文办理。包括收进、启封、登记、分送、批办、承办、催办、归档。
1.网上电子收文。办公室秘书须每天查收网上文件,提交办公室主任审核,发送有关部门或所领导批办后发送有关部门。属于急件的,应电话提醒相关部门查收办理。
2.纸质文件收文。厅、局、处网上已发的文件,文件管理员应做好登记、编号、存放归档备查。特殊情况不能网上办文的应及时填写公文处理笺,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呈单位领导批示后交有关部门阅处。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3.各部门收到办公室分发的各类文件,应填写办理情况,必要时应转所属部门人员传阅或办理。文件主要承办部门要写明承办落实情况。
(三)发文办理。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缮印、传递、存稿、归档、销毁。
1.起草公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使用文种要准确、文件内容要讲究质量,做到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文字精练,标点正确,力求简洁。
3.草拟公文应使用统一规格的稿纸,用钢笔、毛笔或黑色签字笔书写,或使用稿纸格式电子文稿打印,但不能用喷墨式打印机打印,不得用铅笔、圆珠笔或红色、纯蓝色墨水笔书写。拟稿人、核稿人、会签人、签发人应写姓名全称,并注明年、月、日。
4.部门草拟的公文,由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核稿签字,凡涉及多个部门的,由拟稿部门送相关部门会签。
5.以单位名义印发的公文,在送领导签发前,须交办公室综审,审核重点是:有无必要行文,所用文种是否正确,公文内容是否符合上级有关规定,与本单位过去发文是否矛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实际,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是否符合公文的审批程序和行文规则。
6.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文稿篇幅,不符合要求的、能不发的文件、材料,坚决不发。
7.纸质公文经领导签发后,拟稿部门应及时在网上发送电子公文,要严格按领导签发的文件内容及发放范围拟发。
三、公文承办
(一)公文承办单位、部门应坚持及时、程序、协作等原则,抓紧时间办理,保证公文处理不出错、不误时、不误事。对短期内不能办理的事项和不属本单位职权范围或不适宜由本单位、本部门办理的,应当迅速通知办公室并说明原因,不得积压不办。
(二)涉及多个部门的,需明确主办部门。部门间存有分歧的,主办部门负责人要主动与协办部门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要提出依据和建设性意见报处领导裁定。
(三)办公室负责公文催办、查办工作。对下发的重要公文,应当及时了解和反馈贯彻执行情况。
(四)文件管理员负责对承办完结或领导阅后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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