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视存在问题
1部分乡镇管理松懈,影响工程成果巩固。随着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实行结构性调整,部分乡镇放松了工程的抚育管护和档案管理,造林管护工作落后,工程质量下降。从年秋季检查验收结果来看,全县10.83万亩退耕地造林成活保存率≥85%面积为25585.3亩,仅占25%7085%之间的面积为72528.87亩,占67%5168%之间的面积为8155.08亩,占8%成活保存率≤50面积为1031.75亩,占1%特别是年度工程,各乡镇不同程度的存在不合格现象,不合格面积达8576.83亩。
2林草争水矛盾突出,林木成活保存困难。林草间作的个别地段,由于工程实施初期间作苜蓿时没有开沟,未能留足通风带,而苜蓿根系发达,导致栽植的树木吸收水分不足,逐渐干枯死亡。
3责任主体不够明确,抚育管护工作落后。村社集中实施、分摊到户的退耕还林,涉及农户较多,抚育管护中责任主体不明确,造成农户之间互相依赖,极大地影响了工程建设质量。
5思想重视程度不够,群众存在侥幸心理。随着退耕还林年限的增加,个别群众放松了对退耕还林的管理,思想上重视不够,行动上疏于管护,个别地块出现质量逐年下降的现象。
5基础资料不够健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由于对退耕还林档案的建立和管理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乡镇档案资料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个别乡镇甚至至今尚未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二、明确整改措施
1逐块核查,摸清底数。各乡镇要在春季造林前,安排专人组成工作小组,深入各实施村社,对退耕还林工程的成活保存、补植补造、档案管理等情况逐地逐块进行详细调查,并对成活保存率在85%以下的全部进行补植补造。
2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乡镇要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活动,从3月初开始,采取多种形式对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大意义及补植补造与政策兑现的利害关系,集中力量开展补植补造工作。
3明确责任,层层把关。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补植补造工作方案,与各村社签订退耕还林补植补造责任书,根据摸底结果向退耕农户下发《限期补植补造通知书》乡镇包村干部和林业技术人员要跟班作业,督促指导退耕农户完成补植补造工作。
5健全机制,强化管理。根据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连续两年验收不达标、群众补植补造积极性不高的退耕地,视为发生造林质量事故。县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权属、调整任务指标,由积极性高、管护能力强的村社实施。
5严把“两关”确保质量。补植补造工作中,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把好质量关和验收关,结合作业设计和立地条件,科学合理的确定造林树种、造林模式、栽植密度,加强抚育管护。补植补造结束后,各乡镇要认真进行自查自验,经林业部门复查后,对达到合格标准要求的予以确认;不达标的责令限期进行补救,切实提高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
6健全档案,规范管理。为全面真实地反映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及管理情况,为各级检查验收提供详实材料,各乡镇、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程建卡立档工作,对各类文件、会议记录、责任合同、自查验收、政策兑现等各个环节的资料认真收集,梳理归类,专柜专存,专人管理。
三、落实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为了确保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程的顺利完成,县上将把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作为今年林业工作重点之一,全面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