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治理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2,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治理人员,应当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3,专(兼)职消防治理人员应根据《上海市学校消防设施配置治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4,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15,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治理结合起来.
电气治理制度
一,电气装置,设备和线路设计,施工或改造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电气现行国家标准和安全规程.
二,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要电器设备和设施建立技术档案.
三,电气作业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四,配电房和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四周不得堆放杂物.
五,电器设备应建立定期检查和保养制度,尤其对长期不间断使用电器设备,建立日巡检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对电器设备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七,对有故障的电器设备要及时维修,对老化的电气线路要予以更换,保持电气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八,单位或个人不准擅自加大电熔丝;员工下班后应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九,学生宿舍不准私自拉接电源拖线板,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学生上课期间和晚上熄灯后,学生宿舍应切断插座电源.
十,拉接临时电源线经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批,由电工负责接装,并在限期内拆除.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为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本单位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安全工作,根据市教委文件要求,制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学校安全领
导小组至少二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二,按照会议要求,学校主要领导不缺席上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和部署重要安全会议的精神.
三,召开安全会议布置落实签订安全责任制,安全月活动,119活动日活动等重要安全事项.
四,在教代会上,报告学校本年度安全事故,安全工作情况,以及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度
一,学校是本单位安全事故防范的责任主体.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各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三,学校建立健全各部门和重要岗位的安全职责.
四,学校行政负责人在新年度第一个月份内,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主要内容有:考核范围,本部门安全工作职责,事故防范,实绩考核和奖惩措施等.
五,学校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建立安全工作网络和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治理工作.
六,落实分级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学校根据安全责任书内容,把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考核,评选范围,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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