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研究生素质的基本途径.为了加强和改进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学习,科研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遵循相信人,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的原则.
第三条 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和目标:
(一)组织和领导研究生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帮助研究生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正确认识形势,不断提高研究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思想理论水平,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健康的学术观;帮助研究生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国家的关系,培养研究生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的精神,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艰苦创业的精神;增强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高尚品德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三)引导研究生深入实际,参加社会实践,走理论联系实践的道路;
(四)努力培养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拚搏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创新能力;团结协作团
队精神以及良好的科学道德素质;
(五)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良好的审美情趣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机构及职责:
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实行校,院(系)及学科点,导师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以校长为行政系统为主实施的研究生德育工作管理体制,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为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工作的开展.各院(系)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在院(系)党总支和院(系)行政的领导下,由党总支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组织研究生导师,团总支,研究生秘书及研究生会具体实施.
第五条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与德育工作;
2,抓好研究生的党建工作;
3,抓好研究生导师的教书育人工作;
4,负责研究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
5,负责研究生的创先评优工作;
6,做好研究生生的勤工助学和贷款工作;
7,指导研究生社团工作,开展研究生"三助"工作;
8,指导研究的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9,参与研究生马列主义理论课的教学管理及形势政策的教育;
10,做好研究生特殊事故的处理工作;
11,指导研究生会的工作.
第六条 院(系)职责:
各院(系)的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的要求,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计划;
2,经常深入到研究生中了解,掌握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及其学习,科研,生活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3,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的招生政审,年终考评,毕业鉴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