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发改委、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王德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汽车以旧换新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汽车以旧换新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设立联合服务窗口。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财政、环保、公安部门设立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负责办理补贴资金申请事宜。联合服务窗口单位职责:
1市商务局是联合服务窗口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有效性,以及车主提交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等有关材料,核对信息管理系统中报废车辆回收有关信息,录入申请、补贴信息,综合协调、汇总数据等工作。
2市财政局负责审核车辆是否属于申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并对符合要求车主拨付补贴资金。
3市环保局负责“黄标车”认定和查验,并对报废机动车拆解处理实施环境监管。
4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并负责车型的认定。
三)确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根据财政部等10部门《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市车辆报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承担汽车以旧换新车辆回收工作的企业。
四)办理程序
1交售汽车。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将符合规定的老旧汽车、黄标车”黄标车”须在交售前由车主申请,并到联合服务窗口先行判定)交售给公司,同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
2拆解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车辆报废回收有关信息,及时拆解车辆,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自收到车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联等交公安交通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回收拆解企业在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车辆初次登记日期、总质量、车长、乘坐人数等信息,并将副联报送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3注销汽车。公安交通部门自收到回收拆解企业交付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联等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交回收拆解企业。
4交付注销证明。回收拆解企业向车主交付《机动车注销证明》从收到车辆之日起至向车主交付《机动车注销证明》回收拆解企业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5申请补贴资金
1申请时间
申请补贴资金的车主,应在日前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逾期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
申领人向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a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也可从商务部网站下载)
b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c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f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g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h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6审核申请材料
环保、商务、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次审核相关信息。如符合条件的各部门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签字并加盖专用印章;如不符合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