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原则
一)拉动消费。采取财政补贴方式,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汽车报废量稳步增长的基础上加快淘汰更新,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
二)节能减排。实行汽车以旧换新,淘汰老旧汽车尤其是黄标车”提高汽车能效水平,减少环境污染。
三)资源利用。通过以旧换新加快完善汽车回收拆解处理体系,充分有效利用回收资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四)扩大就业。鼓励汽车以旧换新,加快汽车营销、物流、售后服务以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
五)简便易行。坚持汽车以旧换新与汽车下乡等政策相衔接,与国家有关规定相一致;既要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又要操作简便,方便广大消费者。
二、实施对象
本细则所称汽车以旧换新是指按本细则要求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
黄标车”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老旧汽车、黄标车”和新车均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三、实施内容
一)补贴范围
1.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年日期间,将符合下列条件的汽车交售给公司并换购新车的报废汽车的车主名称与换购新车车主名称应一致)车主可享受补贴:
1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
2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
3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
4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黄标车”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
使用年计算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分别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和注销日期。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车主只能选择申请一种补贴:
1既符合补贴范围第一条第四项、又符合第一条第一至第三项规定条件之一的
2既符合补贴范围第一条第三项或第四项,又符合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公告(财政部商务部公告年第20号)规定条件的
3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新车已享受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
1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
1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2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3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4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2报废“黄标车”补贴标准:
1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2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3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4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5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6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000元;
7报废轿车、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四、实施步骤
一)建立联系协调机制。成立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秘书长、财政局、商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