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产业集聚区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其三,县政府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并优先上报和摆放国家和省、市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转化、节能减排、服务业引领、城镇化引导等政策性资金项目,最大限度的为产业集聚区建设提供政策性资金支持。其四,对干扰产业集聚区建设的黑恶势力,下狠手,出重拳,该抓的抓、该关的关、该判的判,予以严厉打击,切实为产业集聚区建设创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努力,致力把产业集聚区打造成为*对外开放的新亮点和经济发展的爆发点,打造成为推动*跨越发展最具活力的板块和核心增长极。
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发展的速度,直接决定着全县工业化、城镇化的进度。因此,我们必须倾全县之力,凝全县之志,竭尽全力打造产业聚集区。凡是有利于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发展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优先保证;凡是有关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政策规定,必须无条件执行;凡是有利于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创新举措,只要上级没有明令禁止,我们将给一路绿灯;凡是符合入驻产业集聚区条件的各类项目用地,我们将优先供应;凡是有利于产业集聚区发展的体制建立和机制完善,我们将大胆尝试、全力支持;凡是有利于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的各类人才,我们将大力引进,优先配置;凡是为产业集聚区建设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我们大力弘扬,予以表彰;凡是为产业集聚区建设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给予重奖,破格提拔;凡是连续3年没有完成项目入驻任务的,乡镇和部门“一把手”就地免职;凡是束缚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条条框框,坚决破除;凡是不符合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的违法建筑,一律拆除;凡是与产业集聚区建设相冲突的工作,一律让路;凡是未经批准,在产业集聚区乱检查、乱收费、乱评比的单位,坚决查处;凡是无视政纪在产业集聚区吃、拿、卡、要的机关干部,坚决严惩;凡是无视法律,在产业集聚区从事敲诈勒索、强装强卸等黑恶势力,我们将重拳出击,露头就打。
(二)强化措施,再推“活力*”建设新跨越
坚持“全党抓经济、全民抓招商、重点强工业、关键上项目、核心增投入”的工作理念,切实扩大县域工业经济总量、提升工业经济运行质量。
1、完善措施促招商。继续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适时开展“招商引资暨项目建设大会战”,力争年内完成招商引资任务40亿元以上。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抢抓“产业转移”的良好机遇,继续坚持高树目标、大员上阵,在氛围上持续炒热,在领导力量上继续加强,在投入精力上不断加大,始终保持招商引资升温加压,强势推进。在招商区域上,巩固泉州和东莞两大招商基地,着力开辟江浙、京津、粤港澳、闽台、西南五大招商新战区。在招商领域上,坚持工业、农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一齐抓,坚持招商引资与盘活存量资产相结合,切实以招商引资促战略重组。在招商方式上,全民动员,全面出击,大员上阵,重点突破。在抓好安商、亲商、富商的基础上,强力推进以商招商,节会招商,切实增强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在招商质量上,着力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新型产业,注重招引产业龙头,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
2、壮大产业上项目。继续把项目建设作为拉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牛鼻子”工程,确保年内新增工业投入30亿元以上,其中:新开工建设超5亿元和超10亿元重大项目各1个,超5000万元项目15个以上,超千万元项目20个以上。继续实施项目建设“指挥部”制度,对落地项目,确定目标,明确领导,量化责任,制定台帐,限期完成。对联泰、劲牛等6个在建项目,力争上半年竣工年投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对已签约的中原煤化、银河工业地产、恒泰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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