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验收总结阶段。从2009年3月至4月,主要任务是:以乡镇组织全面自查,县组织重点抽查为主要形式搞好换届选举工作检查验收;向当选的村(居)委会成员颁发当选任职证书;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总结,解决选举遗留问题等。
各镇乡可结合自身实际,在总的时间要求内,做好统筹安排和部署。
三、认真处理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几个重要问题
第七届村(居)委会员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努力提高选举质量。
(一)把好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关。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推选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人选,但必须经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通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指定或委派。
(二)把好选民登记关。本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要针对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人口流动加大等新情况、新特点,切实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保证每一个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将更多的优秀人才依法选进村(居)委会班子。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民登记必须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具有选举权利的城镇居民,一般应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自有房屋的城市居民和自有房屋家居城镇1年以上的农村居民,在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进行选民登记;城市拆迁暂住户居民一般在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选民登记,也可凭户籍所在地社区证明,在暂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
具有选举权利、非本社区居住的下列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推荐,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予以登记。一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下派到社区工作的人员;二是获得社区高级管理师、社区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人员及聘用的社区工作人员;三是在租赁房屋居住1年以上的城市居民和进城农村居民;四是管理本社区的公安户籍民警、社区内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
村民委员会选民登记,严格按照《xx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执行。
(三)把好候选人提名关。在组织提名候选人时,各乡镇要积极引导选民把坚持候选人标准与维护自身民主权利有机统一起来,把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身体健康、有文化、有组织领导能力、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民主,执心为村(居)民服务的优秀人才提名为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一般应有高中以上文化。主任、副主任候选人,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并取得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水平认证资格。特别优秀的人才,其条件可酌情放宽。对选民依法推选出的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调整或变更。
按照村(居)委会组织法,以下几种情形的人员,在3年内一般不列为正式候选人;两劳释放人员、被开除党籍处分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在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任职被依法罢免的或受到自动免职处理的人员,有重大问题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四)把好投票选举关。一是要严密组织,认真做好会前准备,维护好选举会场秩序;二是候选人和候选人的直系亲属、配偶不能作为选举工作人员;三是村民委员会选举必须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四是村委会选举禁止设流动票箱,社区居委会选举所设流动票箱要规范,每个票箱监票人不得少于3人;五是每个分会场(投票站)要规范组织,监票人不得少于3人;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