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反应制度、税款入库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并与公安部门定期总结办案经验、探讨案例得失。在查处某木材加工厂时,县国税稽查局检查人员要求其提供银行存折,但该厂以会计巳回怀化老家、现不在厂里、保险柜打不开为由拒不提供。稽查局及时与公安局经侦大队国税中队联系,采取突击搜账方式,在其保险柜里搜出了一份《2005年10月至11月财务支出情况表》和一本有9.9万元余额的存折。警税联手突击检查、突击询问,加工厂厂长胡老板和几个股东在询问(调查)笔录上承认存折上的存款为销货款,《2005年10月至11月财务支出
情况表》记载的产品销售收入1742147元也是真实的。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依法冻结了该加工厂在邮政储蓄所的账户。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充实证据,公安和税务人员组成外调小组联合办案,从外围入手,全面核实该厂的“购、产、售”情况。在充分的证据和确凿的事实面前,胡老板和几个股东及会计均承认存在信用社、邮政储蓄所存折上的所记载的往来资金除了200万元的股金及存款利息外,其余的均是销货款。稽查局最后查实,该厂偷税53985.82元。五是加强部门协作。在对这8户私营企业的检查过程中,县国税局积极争取县工商局、公安局、经贸局、林业局等部门的配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了信息反馈制度,形成了税务机关管税、有关部门协税的征管合力。
六是征管查互动效果好。县局成立了“征管查互动协作”领导小组,统一熟悉、加强协调,从制度上确保了征管和稽查等部门间的信息畅通、协调一致。同时,着力实施“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检查”良性互动协作机制,建立了案情线索移交制度、查处案件反馈制度、加强征管建议制度。税源治理部门和评估部门对在日常征管、税收分析评估中发现的涉嫌偷、逃、骗税行为,及时移交稽查处理,拓展了案件来源渠道,实现了税收评估分析与税务稽查、税收征管的良性互动,有效地发挥了税务稽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作用。
(三)加强了对举报案件的治理和查处
为了方便举报人举报,我局指派专人专门负责举报工作,做到投诉有人接待,电话有人接听,对举报人耐心引导。如受理颜某举报缝纫机制板厂偷税一案,接待人员耐心地听取其陈述,并消除他的顾虑,及时交办检查组检查,保证了举报信息的及时接收和反馈。由于我局坚持严格的举报工作保密制度,做到了有案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而且举报奖金严格按上级规定的提取比例发放,并设立了严格的举报奖励基金审批制度,做到了专款专用,全年接受税收违法案件涉及偷税举报29件,查处29起,共查补入库收入114.38万元,其中税款70.19万元,滞纳金8.95万元,罚款35.24万元。
(四)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协查任务
今年我局共接到五封协查函,我们均按时进行了协查,并及时回复。非凡是广东省怀集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协查函,协查函请求**县国税稽查局对湖南省**瑶族自治县码市镇小江村二组村民莫克敏向怀集县永盛林化有限公司销售松脂的情况进行协助查证,并随信附上《2005年怀集县永盛林化有限公司向莫克敏开具收购发票情况明细表》。《明细表》表明,2005年怀集县永盛林化有限公司向莫克敏开具收购发票22份,收购松脂198108公斤,开票金额1112991.89元。接到协查函后,我们立即派人前往**瑶族自治县码市镇派出所调出了莫克敏的户籍信息,证实确有莫克敏其人。因当事人外出打工,我们前两次都未能找到他。后经**瑶族自治县码市镇政府联系,在管片镇干部的协助下,经过一番周折,终于在瑶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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