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4个等级,并分别对4个不同的等级,确定实施不同的监管频率。a类信用经营主体,采取a类监管频率,日常检查半年不得少于1次;b类信用经营主体,采取b类监管频率,日常检查季度不得少于1次;c类信用经营主体,采取c类监管频率,日常检查每月不得少于1次;d类信用经营主体,采取d类监管频率,应当监督经营主体停业整顿或监督其退出食品经营主体。分局将食品经营主体的分类分级监管和市局有关食品安全的专项检查有机结
合,通过工商所治理系统实行派单,进行系统化和网络化治理,并将其纳入工商执法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月度绩效考核中进行考核,使食品案件监管步入系统化、网络化和规范化的渠道。为了加强示范放心店的治理,在监管系统中重新设置监管频率,变更为每月一次巡查,尽可能满足上级对放心店监管的要求。四、实行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员制度。针对责任片区食品经营户经营能力和经营水平参差不齐的特点,分局决定实行片区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员制度,从“建、聘、创、查”四个支点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建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增加消费透明度。针对农村食品安全信息来源渠道缺乏的现状,分局决定在商品准入实施单位、农贸市场、村委会办公场所、示范放心店经营场所等公共人群集中的场所,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19个,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员定期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每月不得少于一次,非凡情况要及时更新。食品中的水产品、肉制品、豆制品、腌制品将列为日常检测公示重点,公示栏还将公布来源于媒体、上级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对经销食品出现卫生安全质量问题的业户,将采取警示、临时控制、公示召回、强制退出等措施并在栏上曝光。分局今年共发布食品安全公示信息12次。增加了广大消费者消费的透明度。二是聘维权监督员,增加社会监督力度。辖区在4个办事处建立了4个消费监督站,在89个行政村建立了89个消费维权监督点,聘请消费维权监督员96名。分局为了提高消费监督员的业务水平,在4月和11月分别两次召开了消费维权监督员法律法规培训会议,并对参加培训会的监督员进行业务考试考核,在不断完善消费维权网络的同时,提高消费监督员的业务水平,使他们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监督的监督员。三是进一步创“农村放心示范店”,增强食品经营户诚信意识。通过“考核评优优胜劣汰“,激发经营者“放心示范店”创建热情,分局已建立“放心示范店”89家,全面完成村村创建放心店建设任务。在创建中,食品安全指导员帮助经营者建立商品质量监管、市场商品准入、商品查验、不合格食品退市撤柜等制度,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规范经营的意识,实施流动巡检和定点抽查,出现问题通过核查追溯,把过期、伪劣食品及时清仓净柜。四是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实施有效监管,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以农村放心店、超市为重点检查单位,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制售“三无”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食品、经销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涉及食品安全案件7件大案要案,如啤酒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侵犯“青岛”商标和虚假宣传啤酒原料的案件,总经营额在6万元以上,分局对其违法经营行为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受到市局的充分肯定,同时被列入市食品安全十大经济案件。
五、工商所食品安全规范化治理、放心店建设和农村消费维权网络的建设捆绑综合考核,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规范化、放心店工程和农村维权网络建设。
在食品安全规范化治理实施过程中,针对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畏难道情绪,分局适时推出《食品安全监管规化治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