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县城乡居民药品安全保障体系意见
镇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把建立城乡居民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列入城乡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规划,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并将该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采取先起步后逐年增加的办法加以解决,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三)加强沟通,各司其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是建立城乡居民药品安全保障体系主要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办事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做好城乡居民药品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
(四)强化药学服务,营造用药安全环境。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进一步加强涉药单位的监管,鼓励药学社团组织与机构开展药学服务,努力提高居民用药科学知识与药品质量识别能力,共同保障居民用药安全。
安全生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