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开展岗位作业危害和不安全行为辨识活动,对基层关键岗位人员、工艺、设备变更及时开展风险识别、评价,将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及控制与日常生产运行和现场活动紧密结合,合理确定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的频次和时机,建立动态、有效的风险识别评估机制。
24.强化生产现场安全检查。根据实际,可按专业设置物探、钻井、井下作业、海上作业、建筑施工、生产装置检维修等安全检查站(所),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综合安全检查,其所属二级生产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基层单位要切实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干部值班制度。
25.加强现场高风险作业管理。对动火、动土、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吊装作业、高空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
26.加强施工作业管理。对油气田重点施工井施工、生产装置检维修及开工、管道施工,严格施工单位准入审查,严把施工资质关、安全业绩关、队伍素质关、施工监督关和现场管理关。打开油气层前、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和开工前、管道打开等关键施工环节,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进行严格的现场监督检查。
27.加强特种设备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依法进行登记注册,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做好维护、保养、检查和监控。
28.加强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企业对承包单位实行准入制度,进行资质审查;要将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hse管理体系,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对其安全表现和业绩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现场检查。
29.加强作业现场劳动纪律管理。所有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责任,遵守劳动纪律,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要制定违章处罚规定,加大教育、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
30.加强放射源、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行许可证制度。加强对放射源使用、储存、运输和废物处置等环节的管理与防护,设置明显的放射性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监测与检查,防止丢失或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购买、运输、使用和清理、销毁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油(气)库和长输管道等场所进行重点整治。
31.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企业应配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防护设备与装置,落实现场防治高低温、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危害的措施,切实改善作业环境;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情况。
七、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32.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企业应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设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分级,并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与事故隐患排查相结合,实现了事前管理和源头控制。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隐患管理台账、档案。
33.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报送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工作,建立重大隐患信息报送制度,按规定向地方政府及集团总公司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危险程度及整改情况,特别是由于外部因素导致的事故隐患,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尽快予以消除。
34.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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