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备比例不宜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1%;中央企业所属二级单位和中央企业之外的企业应积极推行安全总监制,安全总监进同级领导班子;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按上述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工作岗位保持相对稳定。
7.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重点健全和完善14项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安全例会制度;(4)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设备管理制度;(7)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8)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及工作许可制度;(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1)应急管理制度;(12)事故管理制度;(13)安全奖惩制度;(1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等。
8.完善hse管理体系。企业应进一步完善hse技术标准,加强hse管理、监督和审核队伍建设,健全hse信息系统,完善体系运行的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审核工作,切实做到可持续改进。
四、明确安全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9.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以主要负责人为中枢的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岗位和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0.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在组织生产和经营时,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并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生产、安全、设备、计划、财务、人事等部门在招投标、采购、生产组织、安全监督、安全投入、安全培训、人员聘用等方面的安全职责。
12.明确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能制止他人违章行为,主动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主要有:(1)掌握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2)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工作纪律;(3) 正确维护和保养岗位安全防护装置及设施,保持其完好、齐全、灵敏、有效,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4)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故障排除方法,按规定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不能消除的应立即向上级如实汇报;(5)有权制止、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执行违章作业的指令并可越级汇报;(6)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协同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13.明确承包项目和承包方安全职责。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企业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4.加大考核、奖励与处罚力度。企业应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及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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