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责任,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扬州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文件精神,在全镇范围内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查整改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必须抓安全,抓经济服务必须抓安全”的安全发展观念,克服安全监管的模糊概念,充分认识抓经济必须抓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安全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前提和保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2、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多年来,我镇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落实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目前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工作中还存在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施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实现我镇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强化督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3、明确政府领导的“一岗双责”制。政府各条口、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大政府的安全投入,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难点问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本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分管条口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具体责任,各口分管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4、明确各口、各部门对隐患排查和督查整改总负责,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跟踪督查各类隐患的按期整改合格,督促和指导生产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