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资管理意见
在按上述办法进行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时,可以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收入相分离,档案中应当记载工作人员所任职务、职称及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当工作人员调动或退休时,按照档案记载的基本工资转移工资或核发退休费。
另外,要注意工资分配差距的选择,太小,无法发挥工资的激励作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目的无法实现;太大,容易拉大贫富差距,进而影响队伍稳定,特别是在目前改革阶段,个别年纪相对较大的干部职工,由于受体力和精力的影响,可能工作业绩、贡献不尽如人意,但这些干部职工年轻时,曾经为国家和单位做出过较大贡献,当时并没有享受到与实际贡献相适应的工资待遇,如果现在按照贡献大小拉大工资差距对这部分干部职工来说,是不公平的,违反了制订工资分配制度的公平原则,会影响这部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甚至会阻碍改革,另外,考虑到目前事业单位基本待遇不是很高,职工的承受能力也有待检验,作为初次分配,工资分配差距也不应过大
单位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