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居民委员会7人,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5名。
经卫生路新一届居民代表大会确认,社区民警、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可担任兼职副主任,不受社区居委会成员编制限制。
(五)投票选举居委会成员阶段
1、选举前的准备工作。安排居民自由参加的"居民考评答辩会"2次,由候选人回答居民提出的问题。由选举委员会负责。
2、每个小区设流动票箱一只,卫生路东区直接到社区多功能厅投票。并举行选举仪式。
3、由于社区工作者列了候选人的范围,所以监督、计票工作由各小区派2名居民代表,作为监督计票员,社区也派一名同志参加。监票、计票人员须经成员代表大会通过。
4、选票由南白镇统一印制。
5、选举时间确定为11月28日上午7:00时至下午20:00时。超过时限不再接受选票。
6、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一人一票,严禁作假和冒名顶替行为。在选举日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委托投票必须要书面形式,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字(盖章)。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人的"选民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填写选票,不得将"选民委托投票证"再交他人代替投票。
选民自己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除正式候选人以外自己信任的人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意志。
7、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按选民登记有选举权的居民超过半数,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超过该职位的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当选人数不足五人,不能组成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应当在选举日当日或者在选举日后的7日内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的,根据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得顺序,按照差额数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以得票多者当选,
8、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结果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备案。
(六)总结完善阶段
1、建立社区居委会下属工作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的下属工作委员会,应根据社区建设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立,由社区委员会分工负责。
2、建章立制。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结果公布后的5日内,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应当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讨论、研究社区事业发展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措施;修改、完善工作制度、居务公开制度、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制定社区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不得违反《宪法》、《居委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3、做好各种与选举有关的文件、讲话、资料、报表、选票、制度等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团员、居民群众的作用,同时发挥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物管公司、小区等共建单位,在选举中的作用。
2、充分发挥卫生路网站的作用,每一项宣传内容都上网,让居民知情,让居民监
3、针对我象山社区是区、街道的试点单位,同时在时间上比较紧的状况,各项工作全部分解到每一个同志,实行目标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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