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工作任务;创建工作要求这几个方面来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社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总体就业达到较高比例;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开展社区就业援助;强化基础管理;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要充分认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按照省厅总体工作安排,抓紧研究部署这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试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市对此项工作的安排和相关文件,要及时报省厅备案,对试点过程中的经验做法,随时上报;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充分就业社区”的具体标准;要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在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各市对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要务求实效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下文: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3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号)精神,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在促进就业再就业中的作用,不断拓宽社区就业渠道,推动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的全面开展,积极帮助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及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实现就业,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59号)精神,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现就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大力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功能,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广开就业门路,推动社区就业,为构建和谐社区、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创建目标
在试点城市有就业任务的社区开展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充分就业社区,实现以下目标:
(一)社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总体就业达到较高比例,登记失业人员和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90%以上实现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有效援助,“零就业家庭”现象基本消除。
(二)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就业渠道畅通,自主创业的环境宽松,社区内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
(三)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被组织在积极的就业准备活动中。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1.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和街道做好《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工作。
2.对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开展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入户到人。对享受政策中遇到问题的,都能热情帮助其查询政策并负责向有关部门反映。
3.将当地制定的应由社区落实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包括公益性岗位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灵活就业人员中“4*0”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的信用担保等,在基层真正落实到位。
(二)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
1.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在社区内努力开发公益性岗位。
2.服务于社区居民生活需要,以兴办服务实体、创建再就业基地等多种方式,创造一批社区就业岗位。
3.大力挖掘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空岗信息,提供给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