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企业度寒冬同心协力促发展政策意见
认定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及时按优惠税率计算应纳税款;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可以在第四季度实行;其他优惠政策凡已明确不需审批的,从第四季度起可自行在预征时实行,汇算清缴时再提供有关资料由税务机关按要求核实。
六、多方努力,进一步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13.建立资金规模1亿元的富阳市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基金,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具体按市政府《关于印发富阳市中小企业风险基金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富政函〔二零零八〕161号)执行。
14.设立资金规模为3亿元的富阳市企业转贷应急专项资金,以帮助解决大企业(集团)、重点成长性企业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因短期资金周转困难而无法向银行转贷的问题。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制订。
15.建立资金规模为2000万元的富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商业性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引导社会资金主要进入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16.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不断增强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努力破解中小企业担保难、融资难的问题。
17.要求在富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富阳市支行关于促进富阳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富政办〔二零零八〕135号)精神,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富阳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七、本意见暂定执行一年,自二零零九年1月1日起至二零零九年底止,本意见未涵盖相关政策的仍按原文件执行。本意见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分别由市经贸局、外经贸局、财政(地税)局、国税局、劳动保障局负责解释落实。
企业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