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加强对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年度和任期考核,年度资产经营责任目标考核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由企业干部管理部门负责,并将两个考核密切结合起来。要认真实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失职渎职、决策失误追究等项制度,研究探索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监
事会监督、职工民主评议、社会组织审计和组织考核“四位一体”的年度考核制度。按照企业干部管理权限建立企业领导人员业绩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待遇和物质、精神奖励的,企业干部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否决,并作出相应处理;触犯纪律和法律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二十七)建立机关和企业人才双向流动机制。鼓励高素质的机关干部到企业干事创业。对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主动让贤离岗的企业负责人,有关部门可视情况给以适当照顾。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八)高度重视培养造就高素质企业家队伍的工作。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把企业家作为创造财富的稀缺资源来对待、培植和配置,把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注意研究企业家的成长规律,及时解决工作中的新问题,努力创造有利于企业家成长的环境。要关心企业家的身心健康,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打破所有制界限,将股份制和非公经济组织企业家队伍建设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要发挥企业家协会的作用,经常开展企业家联谊、恳谈等活动。要用人生价值的理想和抱负,引导和激励各种人才以产业报国、兴市富民为己任,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建功立业。要把培养造就高素质企业家队伍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爱护、尊重、支持企业家的社会氛围。各企业作为技术创新和吸纳人才的主体,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管理,不断深化企业内部各项改革,建立有利于留住人才和人尽其才的工作机制。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不断研究探索建设高素质企业家队伍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开创企业家辈出的新局面。
(二十九)本意见适用于市属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三十)本意见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00四年七月十九日
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