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及时调整和合理设置党组织,及时明确党组织隶属关系,及时明确和接转下岗、退休和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中党员的组织关系,做到“党的组织不能散,党的工作不能停",绝不允许出现“有党员无组织,有组织无上级"的现象。对于已有新的就业单位的党员,要将其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新的就业单位。对于去向比较集中的党员,要将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整体移交。对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且异地居住的、已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其组织关系要及时转到本人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对于组织关系一时没有转出去、暂保留在企业的党员,企业党组织要将他们编入相关的党支部,或集中成立临时党支部,使他们能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要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党组织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四、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云岭先锋”工程在企业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委和企业党组织要从巩固党执政基础的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按照省委的决定,认真实施“云岭先锋”工程,把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计划,明确职责,落实到位。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谁主管,谁负责,建立各级地方党委对企业主管部门党组织、企业主管部门党组织对企业党委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要负责制定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规划、目标和措施,定期研究企业党建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抓住重点,分类指导,建立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树立和培育典型。企业党组织的活动经费,一般参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5%至2%确定,纳入企业年度预算。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要运用多种形式,认真抓好宣传发动,使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在国有企业中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的重要意义,了解和自觉实践各项目标要求。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充分调动各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逐企调研,“抓两头、带中间”。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调查、分析梳理所管企业现状,按照“五好五带头”的标准进行认真对照检查,列出党组织建设好的、一般和差的企业名单。对党组织建设搞得好的,要反映其特点;对党的建设搞得差的企业,要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抓落实的时限、责任人或责任部门。省管企业和各地州市管理企业的党建情况,分别由省国资委党委和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掌握,不作为评价企业工作成效的依据,并将党建工作好的和差的企业名单报省委组织部。
(四)严格考评,争创“五好”。认真组织好一年一考核,两年一评比表彰活动。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实行谁管理谁考评的原则,做好国有企业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的考评工作。可实行企业党组织自评与上级党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即先由企业党组织对照考核项目进行自评,再由企业的上级党组织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企业的党建工作进行核实考评,实事求是地对企业党建工作作出考核和评价。
(五)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以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等多种形式,总结企业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的好经验和做法,注意发现、培育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先进典型,以起好示范作用。
(六)与时俱进,努力创新。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创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和新路子,不断开创企业党建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