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县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专院校党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党委,中央驻滇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云发〔2003〕22号)精神,全面加强我省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实现“五好五带头"的目标要求,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在国有企业中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的重要意义
多年来,全省各级党委和企业党组织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收到了明显成效: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困难企业扭亏脱困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关停、破产企业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企业党建工作规章制度得到进一步规范和落实。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企业对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作用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足;少数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实施保证监督职责尚未完全落实到位;一部分企业党组织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还局限于传统的形式,不能完全适应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需要;有些企业领导人员和部分党务工作者素质不够高,精神状态不够好,思想和工作方式方法跟不上已经发展变化了的形势;一些停产、关闭破产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没有及时理顺,部分下岗、退休和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中党员的组织关系未能及时接转,存在一些“挂空"党员。
在国有企业中全面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和企业党组织,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决定》精神,不断增强做好党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用扎实的党建工作保证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进一步明确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在国有企业中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使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有新举措、凝聚职工群众有新办法、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有新成效,使党员成为适应新形势、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本领、创造新业绩的先锋。为确保实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促进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企业党组织要努力实现“五好"目标:
1、领导班子好。建设一个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经营,会管理,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开拓进取,得到职工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
2、队伍素质好。建设一支能够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经得起困难和风险考验的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
3、制度建设好。建立一套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有效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