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通过活动,法律赋予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主体合法、物质保障、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章立制、教育培训、隐患治理、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十个方面”的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使企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明显提高,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安全事故明显下降,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主体”。
二、指导思想
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继续深化我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督促企业明职责、守规矩、反违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推动各乡镇政府及部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一岗双责”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
三、活动内容
根据*实际,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主要是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具体化、指标化、明晰化,通过开展企业自查自纠、级别评定、推进标准化建设等载体,使企业岗位作业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生产环境优良化,以切实提高其本质安全水平。
1、规范企业责任考核。根据上级要求,将现行的责任书扩充为责任落实工作手册。手册内容分两部分:一是安全生产工作量化指标及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细化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要求,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量化指标,由企业对照自查,并将查纠情况记录在册;二是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记录表:企业将一定时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记录在册,作为主管部门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其中高危行业企业记录周期为一周,其他一般行业企业记录周期为一月。为确保企业按照量化指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责任落实的考核实行企业自查自纠、主管部门检查验收的工作方式。根据行业特点,工作手册分为: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七种。
各乡镇和各部门根据本方案第四款“职责分工”内容,明确各自工作任务,将工作手册发放到各相关企业,并负责指导、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填写工作手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实施企业级别评定。在总结前两年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分类管理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对全县企业全面进行级别评定,根据不同级别实施分类管理。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量化考评,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县推行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实行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办法》的原则规定,结合近两年的实施实践,对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更具操作性。级别评定标准可采用“千分制”,分“共性部分”和“行业特殊要求”两部分组成。“共性部分”为企业在主体合法、物质保障、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章立制、教育培训、隐患治理、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十个方面”的责任内容,占70%分值,“行业特殊要求”为不同行业的特别责任内容,占30%分值。评定标准由市安委办和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实际制定。
根据对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评定的情况,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a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落实到位,评定分值达到900分以上;b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基本落实到位,评定分值在700分以上900分以下;c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落实不到位,评定分值在700分以下;d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级别评定工作,原则上采取“企业自查自评,乡镇政府初审分类,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确认”的程序进行:
1、自查自评:企业对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后,报乡镇政府;
2、初审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