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的投诉、举报,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和意见回复工作。
7.负责辖区内“一专三员”选配确定、监督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8.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负责本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1.负责“一专三员”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组织协调和请示报告等日常工作。
2.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宣传。
3.定期对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培训。
4.掌握本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定期向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有关监管部门反馈市场动态,提供监管信息,举报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违规的食品药品生产销售行为。
5.开展调查研究,解和掌握基层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有关监管部门反映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及时发现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每季度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计上报本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动态和工作信息。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三)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负责乡镇(街道办)村(社区)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协调联系。
1.定期开展联络交流工作,做好乡镇(街道办)村(社区)与广大农村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2.会同村委会(社区)对所包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情况每月进行1次检查。参与乡镇(街道)组织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活动。
3.指导、监督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开展工作。及时向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反馈群众投诉和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承担本行政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
1.负责向本行政村群众及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2.每月组织开展1次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或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报告。
3.及时掌握、记录本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情况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及经营动态。
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查处。
5.当地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本行政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1.协助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向所在行政村(社区)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
2.协助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每月对本行政村(社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开展1次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活动,建立工作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
3.负责本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