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在城区行动实施工作意见
组长,县人才中心主任张霞、爱卫办副主任田露、县委督查室副主任王文波、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李伟任组员,重点对城区行政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进行检查;五是成立新建项目环境卫生检查组,由建设局局长任组长,县委办副主任、信息督查室主任席、林业局副局长、交通局副局长任组员,重点对城区、晚霞湖、伏羲大道范围内新建项目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六是成立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组。由公安局政委任组长,工商局、卫生局配合,对全县的食品卫生进行集中10天的专项检查整治,在此基础上,每月定期要检查一次。以上六个工作整治检查组,要尽快按照各自检查整治重点,深入一线进行集中整治检查,并及时向“美在城区行动”领导小组汇报整治检查进展及成效。“美在城区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每10天出一期工作简报,反映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同时要及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搜集反馈相关工作信息,供领导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参考。
7、严格考核奖惩。“美在城区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把“美在城区行动”考核同年终综合责任书考核结合起来,科学考核,严格兑现奖罚。初步考虑年县上对乡镇和部门实行年终综合考核,其中: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占25分,各类责任书完成占35分,重点工作、示范点和工作亮点占30分,民主测评占10分。省市获奖分别控制在10分和5分内加分。
实施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