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人员寻求帮助;完成上级农技推广机构、农技推广专家等交办的其它农技推广任务。具体工作要求是:每年开展2项以上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在责任区内建立1个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联系1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大户)、10户科技示范户的农业技术服务工作;年组织农民培训300人次以上,举办或参与举办科技示范户参加的现场指导会2次以上;全年下村到户时间120天以上,指导联系户户均不少于5次;报送或发布农业生产及科技信息2条以上,完成年度业务工作分析报告1篇以上。
4. 村级农技员。由市农业主管部门核定的农民技术员组成,原则上每村1人。主要职责:负责本村的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及时解决本村种植户在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一级或市级农技部门反映。完成上级农技推广部门、农技推广专家交办的其他推广任务。具体工作要求:每年开展1项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在本村建立1个科技示范点,联系5个科技示范户的农业技术服务工作,每年组织农民培训100人次以上,举办科技示范现场指导会1—2次,完成年度业务工作报告1篇。
对分布在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研究推广机构等的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由市农技推广主管部门建立管理档案,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发给农技推广证书,纳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重点承担政府购买农技服务的任务。同时,鼓励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引进、试验等活动,参加或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农业科技咨询、技术承包、技术培训等有偿或无偿服务。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的基本情况应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市广播电视台或市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布。
(二)建立农技推广考核制度。
1. 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采用分片包干责任制的形式,将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技人员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并将分片包干责任人员的姓名、服务内容、联系方式等统一制作成公示牌,在全市各村向群众公示。各乡镇要主动联系分片包干人员,定期召开农情研判会研究解决所辖区域内的农业生产问题;分片包干责任人员要主动参加辖区乡镇的涉农工作会议,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做好片区内农户和龙头企业的需求服务,主动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并认真落实好“免费指导、全过程服务”的服务承诺,市农技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定期对分片包干人员开展社会评价,评价结果要对外公示,并与年终目标考核挂钩。
2. 加强对农技服务人员的监督、考核。市农技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村级农技员及承担政府购买服务任务的社会化农技推广组织的具体考核办法。在考核方式上,由业务主管部门、乡镇、村、服务对象共同参与。在考核内容上,除对德能勤绩廉综合考评外,进一步强化业务考核,增加服务对象直评。在考核组织上,按“谁主管、谁牵头”的原则进行。农技推广专家由主管单位、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主要服务对象进行考核,权重比5:3:2;农技指导员和责任农技员考核由市级农技主管部门、乡镇和服务对象三方面共同参与,权重比6:2:2。村级农技员考核由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村委会和服务对象共同参与,权重比6:2:2。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工资、奖金挂钩,并作为职务、职称晋升、进修培训、申报科技项目的重要依据。农技推广专家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和村级农技员第一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警告,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聘用为农技员,两年内不得晋升到上一个专业技术职务。对社会化农技推广组织,主要考评其承担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任务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