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服务“三农”质量,完善农技推广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促进农技推广机制创新,调动基层农技人员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效能主导作用,现就推行农技推广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职能要求和服务“三农”实际需要,按照“组织体系完整,职责任务明确,运作方式高效,绩效评价科学,奖惩手段有力,保障措施到位”的要求,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技术需求为目的,全面推进农技推广责任制,着重加强全市基层农技推广的责任制度、考核制度、培训制度和保障制度建设,建立起网络化、规范化和支撑有力的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确保农技推广机构“三定”方案落实,队伍素质提高,财政保障足额到位、职能履行到位、服务覆盖到位。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农技推广人员责任制度。根据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的性质,将市、乡镇、村三级农技推广人员分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村级农技员四类进行管理。农技推广专家的聘用在省农业院校(所)、省农技部门及市级农业主管部门有资质的人员中选聘;农技指导员从市级农技部门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有资质的人员中选聘;责任农技员从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中选聘;村级农技员从村一级农民技术员中选聘为专职农技员。四类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 农技推广专家。聘请省农业院校(所)、省农技部门的专家和市内有一定知名度和权威性的农业科技人员担任。按专业设置,每专业择优确定1人。主要职责:负责提出市级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战略,带头开展技术试验、示范,为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科技示范户和广大农户提供相关技术信息,承担相关技术咨询和培训工作;制定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现代农业、设施农业以及重大科技决策提供咨询。具体工作要求为:每位专家至少每年提供1项以上农民急需的有效实用技术,组织1次农业标准化和现代设施农业推广活动,指导或建立1个稳定的科技示范场,联系1个乡镇、1个生产基地、1个生产组织、10个科技示范户,落实市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每人每年10天的培训要求,举行1次以上农业技术讲座,本市专家提供10条以上较高质量的农情信息、完成1篇年度业务工作分析报告,全年下乡、村、户时间不少于30天。
2. 农技指导员。主要由市级农技人员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农技员担任。主要职责:重点承担全市农技推广的工作指导、咨询培训,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联系乡镇责任农技员、农业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重点示范户等,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和咨询等活动。具体工作要求为:每年主持或参加2项以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和示范的实施,组织2项以上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广,建立1个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场(基地),联系1个乡镇、1个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农业生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10个科技示范户的农业技术服务工作;全年组织1000人次以上农业技术培训,4期科技示范户现场指导会。全年入乡、村、户时间不少于100天,指导联系户户均不少于5次。农民技术咨询,答复率达100%;发布较高质量的农情信息5条以上,完成年度业务工作分析报告1篇。
3. 责任农技员。由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中的农技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按地域配置,全面负责本辖区村、组农户的农技推广服务工作,开展技术指导,及时答复责任区内农民提出的各类技术问题,不能解决的负责向上一级农技推广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