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工作安排意见
助对象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参合资金。各乡镇要认真配合,核实确定资助参合对象,月10日前上报资助参合花名册于县民政局,月30日前民政局核定资助参合对象,9月30日前落实资助参合资金,将全额资助参合人员的资助资金直接拨入新农合收入专户,资助参合对象不再缴纳参合资金,将非全额资助参合人员的资助部分资金拨至农民“一卡通”帐户,由本人按每人30元标准直接向乡政府交费。
4规范使用票册,做好参合信息。各乡镇政府合管办要指导各村委会做好农民参合资金收缴具体业务,及时汇总上报参合资金收缴进度统计报表,规范使用《参合资金登记管理册》做好参合人员和资金收缴登记,出具省财政厅监制的新农合缴费专用票据。乡镇合管办于月30日前全面完成参合信息录入工作,严格杜绝漏报、误报、错报、迟报现象发生,确保参合人员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5落实县级补助,申请上级补助。县财政局要于月10日前,将县级补助资金划拨到县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月底前完成省级、中央财政补助的申报工作。
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将新农合工作置入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大局之中,精心谋划切实落实全面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保障利益。
工作安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