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基层党组织倾斜。
部门党组(党委)对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相关范围内的机关党建工作。部门党组(党委)要研究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指导本部门机关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把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党委)工作议程,每半年听取一次机关党委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问题;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重要作用;吸收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组(党委)有关会议,参与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的考核、民主评议。重视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使用和交流,使其不断提高素质,尽职尽责做好工作。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通过机关基层党组织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和职工思想动态。按照市委有关规定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具体问题。党组(党委)成员要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带头讲党课和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13.创新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党内基层民主制度,以扩大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和谐,促进机关和谐。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健全党员议事、联系党员、经常性征集党员意见等制度。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探索建立市直机关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改革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比例;基层党组织提出的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总结推广机关专职党委副书记岗位资格实行竞争上岗、人选实行差额直选的经验;在坚持处室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支部书记、实行“一岗双责”的同时,总结直接选举党员非行政负责人担任支部书记的经验。
健全考核评价制度。机关党建工作考评与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考核,“执政为民、服务发展”考核相衔接。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纳入市委年度目标考核,权重占总分值的10%,并由机关工委实施考核。部门内设处室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工作由部门党组(党委)负责,机关党委实施考核。
五、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基层党组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4.创新反腐倡廉教育方法。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权力观教育。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性,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15.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探索党内监督的有效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抓好述职述廉、谈话诫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用制度规范机关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促进机关党员干部依法行政、高效勤政、廉洁从政。
16.严格反腐倡廉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