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建八条意
2)在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上,要重点抓好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爱(爱国、爱厂、爱岗)、三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3)在思想政治工作阵地上,要重点抓好宣传舆论阵地、文化娱乐阵地和家庭自育阵地。(4
)在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制度上,要重点抓好每月一次职工思想分析会,每季一次思想工作例会,每年一次思想政治工作总结会。(5)在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措施上,要重点采取舆论引导、典型示范和蹲点连片措施。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要适应抓大放小、企业改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通过抓好“四落实”和“五个重点”,发挥政治优势,塑造良好形象,造就一批过硬的“双文明企业”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八、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党组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组织部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切实负起具体指导责任。市委成立全市企业党建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市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分管组织的副书记、组织部长、分管工业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工会、市政府经委、市政府体改委等有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组织部长兼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委也要成立企业党建工作领导组,集中精力抓好企业党建工作。
全市国有企业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把企业党建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抓紧抓好。重点是强化认识,理顺体制,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完善制度,落实经费。大中型企业党委必须设立组织、宣传、办公室等工作部门,小型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可设一个综合办公室,实行内部分工。大中型企业都要设立纪检委、监察室,合署办公,小型企业要有专职纪检委员。专职党务工作者必须按照职工总数的1%(小型企业可扩大到2%)的比例配备,在工资、奖金、福利、评定职称等待遇上应与同级行政管理干部一视同仁。企业党组织的活动经费,要严格执行中组部、财政部组通字(1989)2号文件的规定,按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小型企业为2%)提取,由党委掌握使用,书记审批。经费不够时,企业行政应予以支持。
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根据省委有关规定,市委决定理顺全市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市委统一管理驻运的中央、省营和市营企业党组织。为了便于工作,对于市委管理的企业党组织,原则上成立党委,党建日常工作归市委组织部直接指导。
各县(市、区)委、企业党委,都要建立健全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要定期召开企业党建工作例会,逐阶段研究部署企业党建工作。每年年终,市、县(市、区)委都要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考核争创党建先进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评比,公开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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