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责任制不落实、宣传不到位、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差、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等突出问题,坚决避免“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次火烧回到解放前”的悲剧发生。就当前要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建设谈六点看法:
一、加强乡镇消防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防御火灾的能力。要本着“政府统一领导、社会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要结合“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制定和实施,逐步将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之中,结合农村扶贫开发、城乡结合部企业工业园区、城区拆迁、新村建设同步实施;乡村也要把村民住宅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镇(乡)总体规划和村社建设规划,并与村容村貌的治理改造同步实施。重点要对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房屋建设设计不合理不规范的乡村有计划地实施改造,从根本上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和村民生活环境,牢牢把握住火灾发生的源头关,稳步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寨”创建活动。
二、加强农村消防宣传与教育,全面提高农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考虑到当前农村人口是以老人、妇女和小孩居多的实际,一是建立以乡镇中、小学校为平台,将消防安全融入各学校德育教育的规划,坚持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中,并不定期组织师生适时进行火场自救和逃生训练,形成“一个学生教育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村社、一个村社影响整个社会”和人人“关注安全,关注生命”的安全氛围;二是在今冬明春火灾多发季节、森林火灾多发期、夏收季节等火灾多发期,村镇、村民委员会要及时采用发布通告、召开村民会议、宣传等方式或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播放消防安全知识,还要根据不同时期消防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宣传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的方法,有效地抓好重点时期的消防工作。三是公安基层派出所要切实履行好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职责,积极配合,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落实各项工作。每个村民委员会要通过设立农村“安全员”、并加强对农村“安全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基本知识,再通过“安全员”将消防知识灌输到千家万户。
三、建立健全乡镇、村、组消防工作管理网络,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乡镇、村、组要通过组织学习《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结合正反两方面的案例,提醒和教育各乡镇、村、组领导重视和抓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各级乡镇、村领导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的要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做贡献。县政府要将农村消防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综合治理验收,每年要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乡镇要与各社区、村民委员会签订责任状,积极督促各乡镇及其职能部门抓好抓实农村消防工作。
四、公安派出所充分发挥消防监督职能,完善消防监督网络。一是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及全体人员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综合能力;二是要依托基层派出所管区民警,形成消防监督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三是要严格公安派出所消防职责考核,做到责任到所,责任到人;四是公安派出所要加大消防执法力度,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使之成为消防执法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五是积极在做好消防灭火救援工作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做好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巡查以及其他社会抢险救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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