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一定资质的中介组织。由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有资质、服务好、信誉高的中介组织,必须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有代理记账资格和财政部门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公司(包括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财务公司等)。
2、中介组织在吸收录用会计人员时,应当优先考虑各村、社(组)符合资格条件的会计人员。
3、中介组织必须要接受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
(二)引入社会中介组织的职责
引入的社会中介组织要向村、社(组)负责,做好委托代理的各项业务及各种财务数据资料等统计工作;监督委托代理报账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批手续和程序、各项收支和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保证财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及时反馈有关财务信息,并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每月定期提供财务公开等各类信息资料;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反映的问题,要耐心、细致解答和认真予以解决;做好各类信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为村、社(组)的经济业务往来、对外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内部管理等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指导、服务等。
(三)引入中介组织的方式方法
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必须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引入中介组织代理的区域范围全区统一以镇(街道)为单位,包括镇(街道)所辖的村、社(组)集体经济组织。
(五)引入中介组织代理的业务范围引入的社会中介组织主要是代理集体的财务会计账目、收支、资料档案、信息等财务核算业务,以及委托代理的其他业务。
(六)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配套制度
1、建立健全委托代理制度。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改革实施办法、招标文件、委托代理协议书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确保引入中介组织代理农村财务的改革有章可循。
2、建立健全监管约束机制。引入社会中介组织代理农村财务,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监管是关系到改革成败的关键一环。必须要建立健全对中介组织的考核、评议、通报、审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
3、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财务监管机制。引入社会中介组织代理农村财务,原农村财务监管机制不仅不能削弱,还要进一步加强。必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民主理财、开支审批、财务公开、财务审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和村民议事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对现有各项制度不够完善或内容不够具体清晰的,要作进一步改进,确保与引入社会中介组织代理农村财务的体制改革相衔接。
四、引入中介组织,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法与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