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老年教育事业意见
六、建立分级负责的老年教育投人机制
政府主办的市、区(县)、镇(街道)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办学经费应由各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列入部门预算。
七、健全老年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积极创造条件对全市老年教育实施法制化管理。推动适时出台《南京市老年教育工作条例》,把全市的老年教育纳入法制轨道。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老年大学工作规范》、《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工作规范》、《示范性老年大学标准》等行政法规,使学校工作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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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