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使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认清“法轮功”邪教的反动本质,自觉做到远离邪教、抵制邪教、打击邪教,高唐县工商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警示教育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在群众中制造思想混乱,攻击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其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动本质的又一表现,是一种严重的反法律反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科、室、所、直属局要充分认识到其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增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法制观念,增强维护人民币信誉和形象的责任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广大经营者中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共同与“法轮功”邪教组织作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做好反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警示教育工作,县局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警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靠上抓,各负责人具体抓,做到宣传教育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切实为警示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三、抓好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以市场、超市为重点宣传区域,以收银员为重点宣传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一是散发宣传资料。将“法轮功”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形式、国家对其有关法律规定等编印成宣传资料,发放到广大经营者手中,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影响面。二是搞好会议培训。召开市场、超市收银员参加的关于防范“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的培训会,向其认真讲解邪教组织进行反动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关危害以及如何进行防范打击,不断增强其防范意识和能力。三是张贴宣传标语。在人口密集的市场、超市和繁华街道,张贴宣传标语,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经营者特别是收银人员认识到“法轮功”邪教的反动本质,做到一旦收到带有反动宣传口号的污损人民币,尽快到银行进行兑换,发现有在人民币上涂印反宣内容等可疑情况的,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
四、搞好督导巡查,打击违法行为。各科、室、所、直属局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重点抓好两方面巡查:一是加强对集贸市场的巡查,做到每集都要巡查,确保巡查到位,坚决防止污损人民币在乡镇、农村市场上进行流通。二是加强对超市的巡查,做到每周巡查两次,使污损人民币在各大超市无立足之地。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法轮功”分子的反动宣传动向,一经发现其利用人民币在市场上进行反动宣传,要及时联合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查处,严厉打击其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本辖区市场经济秩序。
总之,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对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和内部干部职工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动员其同“法轮功”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堵住污损人民币的流通渠道,共同维护好人民币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工商部门应有的贡献。
高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防范“法轮功”邪教组织警示教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