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政委《关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意见》、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通知》、3月22日全国公安机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公安厅《关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机关2009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继续顺利地深入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广大民警进一步提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涵、本质和目标任务的认识,做到执法理念进—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和公安工作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安排
(一)认真组织一次“回头看”活动。各级公安机关要在2009年开展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全面深入总结前阶段开展教育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重点对民警通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和《公安民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一百问》、听取专题讲座、清理思想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尚未完成任务的,要抓紧组织完成。同时,抓紧制定能够体现深化要求,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于3月30日前报市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分阶段具体实施。根据公安部和省厅的通知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延长至今年6月份结束,后转为经常性教育。为保证教育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把教育活动分为继续深化教育学习、深入查摆执法问题、强化整改、抓好重点培训、严格考试考核五个阶段进行。
1.继续深化教育学习阶段(4月15日前)。对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理论引导与现实教育相结合等方式,组织民警继续深化对五个专题的学习,重点是要把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江泽民文选》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要把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给永安市委、市政府和朱光木来信的重要批示与五个专题的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做到领导带学、集中普学、先进导学、专家辅学、警示促学,保证学习教育入耳、入脑、入心。
2.深入查摆执法问题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一是深化开门评警活动。以开展“千警入万户,为民保平安”活动为载体,通过发放征求意见书、召开各个层面人员座谈会、征求监督员意见等方式,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主动征求辖区群众对民警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后认真加以整改;二是进行社会测评。向本辖区群众发放问卷调查,看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是否满意,以检验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社会效果;三是深入查摆剖析执法问题。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结合执法、执纪、执勤等日常警务活动,围绕“强化执法为民理念,提高执法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着力查摆有关执法方面的问题,要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针对各地的实际情况和执法困境,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完善执法环节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进执法长效机制建设;四是认真组织旁听庭审工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xx公安局关于全市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