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红包”、吃拿卡要报、以权谋私以及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问题;二查勤政为民,看是否热爱本职工作,尽心尽力,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高度负责;三查依法行政,看是否存在不按法定依据、权限和程序执法,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四查工作纪律,看是否存在态度蛮横、耍特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五查工作作风,是否存在简单粗暴、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六查政务公开,看是否正确公开、及时公开;七查自身建设,看是否严格治理、团结和谐、积极向上。
征求意见方法:(1)、设置征求意见箱。(2)、发放问卷调查表。每个单位的问卷表不少于100份。(3)、公布行评热线电话,接听电话作好记录。(4)、召开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服务对象座谈会等,广泛听取和收集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5)、通过征求意见表征求劳动保障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6)、下基层听取意见,以及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找准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以上途径收集的意见要做好整理,装档备查。
局属各股室、各单位完成自查自评后,要及时写出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概况、职能、近年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今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基本情况、征求意见及自评的主要做法、自评的等次、存在问题等。自评报告于10月30日前上报至局行评办。
2、组织评议。7月中旬,我局要组织一次测评,由局机关对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主评议,主要是考察政风行风、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3、落实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局属各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要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和自查出来的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搞好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在落实上很下工夫,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各单位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以及整改取得的成效必须于11月底之前交局行评办。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0)
各直属单位要将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的整改方案,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的总结材料于2006年12月底前报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机关将对部分单位进行检查。
上述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局将及时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突出问题采取措施,进一步加以整改。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6年6月30日
《关于200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欢迎阅读关于200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