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做好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大力推动校务、政务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市和县政府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保证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两免一补”政策,减轻农民家庭教育负担;解决好进城务工子女入学问题,使其安心务工;实行“奖、贷、助、补、减”等办法,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加强各类考试治理,严厉考风考纪,实行阳光招生,保证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努力提高就业率;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治理,严禁乱收费。组织力量对国际合作办学、境外合作办学、社会力量办学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教学治理、招生治理和后勤治理进行调研检查,研究制订进一步规范这类学校办学行为的政策措施。同时,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真正把矛盾化解在校内、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2.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争取和配合综治、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要以“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以解决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非凡是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铲除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治安秩序,加强学校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理,清除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录像厅、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减少不良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健全校内安全防范体系,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
3.积极开展校园安全年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印发的《校园安全年活动方案》的要求,以“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为主题,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积极构建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全面加强安全教育、法纪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加强学校内部的安全治理,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有条件的学校要聘用保安,暂时没有条件的,也要聘用年富力强,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门卫;制订要害部位治理、危爆物品治理等内部安全保卫制度,防止火灾、食物中毒、房屋倒塌等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落实应急反应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维护校园的平安。
4.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针对各个阶段学生特点,积极探索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加强防范邪教和非法宗教对校园的渗透,大力加强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提高师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文明教育、毒品和赌博的警示教育,强力推进预防青少年犯罪工程;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缓解学生因升学、就业、学习、人际交往等原因造成的心理压力;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搞好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使教师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