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维护党的团结,争做执行党的决定的模范。
方法步骤
在方法上以村为单位,做到三个结合:平时与年终结合,防止事后算糊涂帐;定性与定量结合,防止抽象化和庸俗化;上级与下级结合,防止考核的片面性。考核办法是:在短时间内完成的任务,随时考核记分,常年性的工作年终考核记分。乡党委每季度听取一次党支部关于党员“十带头”创先争旗竞赛活动的情况汇报,半年小结,年终综合评定。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2003年8月25日—9月10日)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搞好对农村党员开展“十带头”创先争旗竞赛活动的宣传教育,让每个党员明确活动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03年10月6日—12月31日)党员“十带头”量化为100分,每项10分,各村党支部要根据各地实际,对“十带头”内容进行进行具体细化,对每个党员“十带头”情况要做好记录,半年一初评,一年一总评,达到标准的可以升旗,违犯标准的也可以减旗,评旗时,要吸纳群众代表参加。每个村都要建立一块党员“十带头”创先争旗竞赛活动栏,将每个党员每项得旗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2009年1月1日—1月15日)村党支部要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彰,同时,对获得10面红旗的党员由支部推荐到乡党委进行表彰,对连续三年获10面红旗的,在“七一”报县委表彰。对获10面以下红旗的,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帮助改正;对获5面以下红旗的,提出批评教育,落实帮带措施。
有关要求
加强领导,组织各方面力量,围绕“十带头”创先争旗竞赛活动做好工作。包村干部负责帮助指导村党支部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协助各项工作开展,各村党支部要联系各自具体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9月10前呈报常委办公室),成立机构,村党支部书记要负总责,做到有组织、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成效。
让群众参与监督,促进“十带头”创先争旗竞赛活动的扎实开展。开展农村党员“十带头”创先争旗竞赛活动,不仅乡党委要加强指导,还必须有广大群众的参与监督。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广阔的竞赛背景,加大来自整个社会的外部压力,督促激励农村党员“十带头”创先争旗。为此,要求各村在开展竞赛活动中,积极组织群众参与监督,确保党员“十带头”创先争旗竞赛活动取得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