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1. 要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统筹安排好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二、三产业发展用地。在规划修编中对城镇、村庄周围的基本农田进行合理调整,为村庄建设和农房建设预留建设用地空间。
2. 要积极争取利用好“双挂钩”政策,逐步扩大双挂钩范围和规模,最大限度地改造农村居民点。
3. 村集体开展旧村改造节省出来的土地,复垦后由村集体组织管理使用。
五、加强领导,落实村庄建设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强村庄建设与农房改造建设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定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当前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抓好典型示范,采取先易后难、集中突破、树立样板、以点带面等方式,尽快打开工作局面。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各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建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抓好村庄建设的规划编制、农房建设的技术服务和指导、信息收集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等工作;农业综合部门负责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农业产业发展、村落建设布局、生态环境保持等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国土部门负责解决村庄建设用地问题,组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双挂钩”试点,抓好农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把重点建设项目拆迁农户的安置居民点的确定纳入整个征地方案;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财政专项资金,落实村庄建设试点村的补助经费;交通部门负责继续抓好 “农村公路通达”工程,推进农村交通发展;监察部门要严格监督,及时查处违纪行为;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村庄建设和农房改造建设工作的服务、指导、监督与管理工作。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使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加强交流,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