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 中国 节及系列经贸洽谈活动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增强食品企业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推动企业提档升级,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曝光、取缔一些违法经营的“黑心户”,震慑、警示、教育食品安全不法分子,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市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整治时间
年 月 日— 月 日
三、具体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月 日至 月 日)
月 日,市政府已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会议精神和方案要求,抓紧制定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各监管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尽快制定食品企业自律意识培训方案,切实提高企业安全自律意识。两个方案于 月 日前,由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后报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 月 日至 月 日)
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整治工作。要积极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重拳出击,强化整治,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整治期间,市政府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
(三)总结验收阶段( 月 日至 月 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于 月 日前将专项整治和企业自律意识培训情况,由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报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将对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整治情况进行通报。
四、具体任务
(一)对种植养殖环节进行专项整治。由农牧部门负责。重点整治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严肃查处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清查,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重点是禁用高毒农药,禁用兽药、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非法饲料添加物以及孔雀石绿、乙烯雌酚、硝基呋喃等违法违规鱼药。
(二)对生产加工环节进行专项整治。由质监部门负责。重点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行为。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
(三)对流通销售环节进行专项整治。由工商部门负责。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推进实施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及索证索票制度。加大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的监管。
(四)对餐饮消费环节进行专项整治。由食药监部门负责。重点检查餐饮业橱房操作间,检查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散装油、地沟油、不合格调料、调味制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乡村、街道、学校、建筑工地、旅游景区和集体用餐的食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