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区残疾人工作在市残联的科学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开拓创新”的目标,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绩,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程度逐步加大,为我区的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了新贡献。
一、精心部署,做好《实施意见》的出台工作
经过缜密的调研、起草和意见征求环节,并经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议审议,出台了《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共21条,涵盖了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既严格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又充分体现了现代化中心城区的特色。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残疾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二、夯实基础,规范残疾人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
2009年,区残联着力于改变以往残疾人工作中应急性、随意性较大的做法,各项内部管理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一是充分发挥残工委秘书处的职能作用。调整充实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建立了工作规则、职责分工和年度任务分解等制度,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建立了ab岗工作制度和工作例会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分工,加强督查力度,提高了机关效能。三是加强对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培训。由区残联干部为各街道残联理事长、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和负责残疾人工作的社工进行业务培训。解决了基层残疾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实施《××区残疾人证核发与管理办法》。规范了残疾人证核发流程,杜绝了漏洞。为有效掌握残疾人的需求,开展针对性的帮扶工作奠定了基础。五是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理顺了肢残人、盲人、聋人、精神与智力残疾人亲友会的关系,使残疾人群体逐渐树立起大局意识、法制意识和理解意识。六是聘请残疾人事业发展参谋。聘请了6名综合素质较高、热心公益、心系和谐的残疾人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参谋。通过他们观察和反映基层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迫切需求,并提供针对性建议,为制定残疾人事业的各项制度、政策出谋划策。
三、保障民生,构筑扶残帮困的长效机制
2009年,区残联通过建立、健全各项惠残政策,助残帮困工作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一)扎实开展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
一是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对家庭人均收入在宁波市城镇居民低保标准150以下的703名残疾人,给予了400元/月的基本生活保障金。二是残疾人康复工程。通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助行、助听、助明等15项康复项目,1934人(次)接受了无偿康复服务;三是残疾人托(安)养工程。通过挨家挨户对走访排摸,对131名重度且生活不能自理(残疾等级为一级)的精神、智力和肢体残疾人,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等三种方式给予了2000-8000元不等的托(安)养补助。同时,鼓楼、段塘等残疾人工疗站的发展和完善,以及政府购买残障康复服务项目、支持性教育等新模式的导入,为残疾人托养工作增添了新的活力。
(二)用好用足现有政策,扩大残疾人生活救助覆盖面。
围绕残疾人群体最为关心的救助、养老、医疗等问题,着力建设惠及所有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扩生活救助覆盖面。通过实施《残疾人分类救助办法》,876名残疾人享受70-200元/月不等的生活补助金,确保了全区未就业残疾人帮扶救助的全覆盖,预计全年支出170万余元。通过实施《残疾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解决残疾人因病、因灾等突发性特殊原因造成的生活暂时困难的。二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针对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三类不同身份的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