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系统保密工作,高唐县工商局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保密承诺书签订工作的通知》(高保发〔2009〕3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签订人员范围。全县工商系统在工作中已经或可能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具体包括:办公室、人事政工科、财务装备科和监察室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之前,县局将对其进行保密教育。
二、脱密管理。3年内离岗且未过脱密期的,要补签保密承诺书,已过脱密期的可不再签订。离岗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时,应确定脱密期限。脱密期限由县局根据其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密级、数量、时间等情况确定,一般为6个月至3年(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脱密期内,县局将依照有关规定对涉密人员择业采取限制措施。涉密人员调入党政军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脱密期保密监管由调入单位负责;其他情况均由县局负责。
三、承诺内容。保密承诺内容原则上依据国家保密局制定的保密承诺书样本,结合工商系统实际确定,按照同等密级文件管理。承诺书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特殊情况确需代签的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后果一律由代签人员承担。
四、考核管理。保密承诺书一式三份,办公室、人事政工科和承诺人各一份,要认真保管,长期保存。从今年起,县局将把保密承诺执行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作为保密人员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违反保密承诺的,县局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组织实施。县局成立保密承诺书签订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政工科、监察室和财装科负责同志为成员,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签订工作,制定实施方案,重点抓好保密教育、确定涉密人员、明确承诺内容、签订承诺书、制定承诺执行考核制度和总结上报等环节。签订承诺书时间为6月3日至6月5日。
六、督促检查。县局将在下半年,对工作人员遵守保密承诺书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必要时,还将对签订人员熟悉承诺内容情况进行测试。
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保密承诺书签订和执行工作。要坚持实行保密承诺制度,今后新上岗和离岗的涉密人员,必须在上岗和离岗前签订保密承诺书;不签订的,不得上岗或办理离岗手续。县局将加强对保密承诺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对违反保密承诺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高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保密承诺书签订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