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违反规定公车私驾等行为。
四、围绕源头防腐,不断创新机制制度,完善惩治防体系建设
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努力构建严密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同时,要严格执行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结合中央即将出台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20*—2012年工作规划》,联系实际,深入调研,制定惩防体系工作规划。推进制度防腐建设,编制一册廉政建设规定措施汇编,党员干部人手一册。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对20*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分解落实,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做好台帐资料,年底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不断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
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认真执行嘉兴市环保局系统工作人员严禁收受各类评审咨询费的规定,深入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
认真办理纪检信访。完善投诉举报措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纪检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办理组织,认真办理纪检投诉举报案件,及时解决党员干部的轻微违纪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网络建设,增强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网络组织,在各基层单位设立一名纪检监察联络员,承担纪检监督、信息反馈工作责任。加强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创一流业绩、树‘三可’形象”专题教育活动,努力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调研活动,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奖”评选工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和落实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严明的纪律、有效的监督、真诚的关怀,着力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