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医院要按照全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五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装备、统一管理)的标准,优先改革现有医疗机构、避免重复建设,并结合我镇的具体实际情况,做好全镇“一中心、四站点”的选址及功能布局,做好“一中心、四站点”建设、装修、设备采购、人员工资、日常管理等各项费用的粗略预算,形成书面报告,供镇委镇政府制定各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措施提供可行依据,更便于镇财政部门做好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专项经费预算。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协调小组要负责处理好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移交及医院保留机构建设成专科或综合医疗门诊的相关事项。
3、村委会。对“一中心、四站点”选址所在的村委会,应全力协助镇社卫办做好“一中心、四站点”的建设工作。
4、规划部门。要尽快对镇府研究确定的“一中心、四站点”的规划选址做好上报审批。
5、城建部门。要尽快对“一中心、四站点”的建筑设计、装修做好具体预算及报建手续。
6、镇财政分局。要根据市财政局即将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快落实2008年全镇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支出,做好2008年全镇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预算。协助做好“一中心、四站点”的医疗设备招投标采购工作。
7、镇社保分局。要按照市社会保障局建立门诊医疗保障制度的要求,尽快将我镇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方便全镇广大群众(含新莞人)就医。
8、组织人事办。市人事局目前正抓紧制定社区卫生人才引进政策,制定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制度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聘用制度。我镇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落实市人事局的各项人才引进政策,积极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引进各类卫生专业人才。
9、文化广电中心。镇文化广电中心要根据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广泛宣传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性及意义,介绍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服务项目、服务指引等,发动全社会共同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四、实施步骤
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08年10月—12月)
1、成立机构。镇成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镇医院成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协调小组。
2、动员部署。我镇于2008年10月中下旬召开全镇动员大会。
3、制定规划。摸清全镇卫生资源和需求以及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社区)卫生站、门诊部运作情况,确定可整合、转型或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机构,制定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建设规划。
(二)实施阶段(2008年1—8月)
1、按规划组织建设。我镇要严格按照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建设规划,优先整合现有医院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村(社区)卫生站、门诊部,转型或改造为镇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按计划逐步推进。我镇要严格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和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建设规划,逐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我镇要重点抓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并选择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示范点。务必在2008年8月底前完成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建设规划的实施。
3、按功能逐步健全。我镇医院要根据《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录》要求,逐步将疾病预防、健康教育、保健康复等公共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