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免费服务、协查管理、两地互通、信息共享、便民维权等工作制度和规范。
3、健全机制方面。从住房管理入手,建立健全和落实以房管人为主、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以已婚育龄妇女为主、单位和户籍地协管为主的工作机制,全面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和情况。
4、台账管理方面。建立健全社区人口“两册一卡”服务管理台账:《常住人口登记册》、《流动人口登记册》(分流出、流入)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登记册》,按照省人口委《基层基础管理规范》,及时掌握和随时更新流动人口动态管理数据,做到账、表、册、卡齐全,底数清,流向明,情况明,按照流入人口季度清、流出人口月月清的要求,做到边清查、边落实措施、边补证、边服务。
5、优质服务方面。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格局,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积极为流动人口开展经常性的“关怀关爱”活动,切实解决好流动人口在生产生活、就业、就医、定居、子女入托入学、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困难。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达90%以上,户籍地依法落实流出人口的优先优惠政策。
6、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作用,及时录入、提交、查询流动人口信息,重点对象录入率、准确率均达到100%。
7、队伍作用发挥方面。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专管员和楼、院长的作用,实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包对象责任制,做好办证验证、环孕情服务、入户访视、产(术)后访视工作,办证、验证率和环孕情服务率均达到95%以上,入户访视率和产(术)后访视率达到100%,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查病、查环、查孕服务,“三查”服务率达到100%。
8、协作管理方面。加强流动人口协查协管,实行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定期联系,落实双项协作管理制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按时回寄《甘肃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协查协管率达到100%,函复率达到100%,《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回寄率达到85%以上。
六、实施步骤
1、制订实施方案阶段(5月5日---5月10日)。各乡镇要成立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化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集中实施阶段(5月10日---5月30日)。要本着积极主动、务求实效的精神,按照制定方案、试点示范、点面结合、逐步推进的工作程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创建工作。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提高,积累总结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调整工作计划,确保此项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
3、评估验收阶段(5月30日---6月20日)。各乡(镇)要对所创建的典型逐一进行认真评估和自查验收,并将自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县人口局,县人口局将对创建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验收。
七、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研究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实施方案,努力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做到抓示范创建与经常性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