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办成的实事、作出的贡献和取得的成效,能够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具体表现,也是一个领导干部对待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的态度,贯彻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执政理念、工作能力的综合体现。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是指由若干项目和指标及权重比例构成的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是现代行政管理方法在干部考核和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在现行的干部制度之下,采用什么样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对于地方政府的行为取向,领导干部从政的方向有着极强的导向作用。因此,如何适应当前的社会发展需求,尽快改变现有干部考核办法在长期执行中出现的一些不和谐现象和问题,是我们亟需研究和解决的一个课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更要求我们尽快从理论和实践操作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角度,扬长避短,合理设定考评内容、指标,科学设置实现的途径、方法,以及正确运用考评结果等,进而形成一套较为科学、有效、规范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对科学评价领导干部政绩,教育、激励和引导领导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变革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的必然性
当前,党中央根据新形势,着眼新矛盾,与时俱进地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它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然树立新的正确政绩观。而怎样来衡量、判别政绩,这是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关键。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制度具有强大的导向、拉动和矫正作用,可以强有力地规范各级干部的行为。只有按照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牢固群众观的新要求,对传统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进行变革和创新,才能从组织上、机制上奠定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全面发展、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和可持续发展思想。
1、全面发展思想,必然要求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突出全面性。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这一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必然要求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突出全面性,重点把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环境保护、人民满意四个核心内容纳入到政绩考核体系中来。当前,虽然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干部进行政绩考核,但主要还是按照经济增长或者gdp来考核,不能很好地反映一个地区全面发展情况和一个干部工作业绩情况。因此,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变革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必须突出全面性,既要讲经济发展指标,又要讲社会发展指标;既要包涵城市化发展进程,又要包涵农村社区化发展进程;既要考察业绩情况,又要考察德行表现;既要了解能力素质,又要了解群众的满意度。
2、以人为本思想,必然要求干部政绩考核突出民本性。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一核心要求,干部政绩考核始终要坚持以人为本这个准则,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把考核公正性与公开透明性统一起来,把民主性与科学性统一起来。这种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到干部政绩考核中,就是考核主体要努力搭建起一个公众广泛参与的评价平台,把“群众认可”作为考察评价干部政绩的重要尺度。在考核内容、程序上要充分扩大民主、反映民意,把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贯穿干部政绩考核的全过程。在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