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一五产业集群发展方向
在规模小,缺乏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骨干支柱企业,工业主导成分是中小企业,且布局分散,缺乏应有的产业集群效应,市场占有率低,没有形成品牌优势,工业产品一直在市场的低端竞争,产品利润低,企业效益差,更为主要的是产业间、企业间关联度低,大、中、小企业间没有形成合理的分工协作体系,这种小而散的产业组织结构限制了县域中小企业参与现代大企业(集团)所设定的专业化分工协作体系的机会,从而制约着县域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的升级换代。自身发展差与协作能力弱直接导致了县域工业整体竞争力的弱势地位。
从组织形式上看,我省现有的产业集群多属企业集群和行业集群,而鲜有区域集群和链条集群,集群内的分工也多以水平分工为主,而垂直分工较少,这种低水平的集群形式和分工特点极大地约束了创新因素的集聚和竞争能力的放大,限制了集群效应的充分发挥。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动我省特色产业集群健康发展
根据产业集群的理论要求,结合我省产业结构特点和目前产业集群的发展现状,我们认为,发展产业集群绝不可千篇一律,套用一种模式,搞“一刀切”,而应因地制宜、因产业制宜、分类指导、扎实工作、稳步推进,切忌盲目地急功近利。
1、传统优势主导产业集群
近年来,我省传统的钢铁、建材、医药、化工等行业得到空前发展,对经济的贡献率越来越大。对这些优势主导产业,应结合我省发展“一线两厢”的主体战略和环渤海经济带的开发,通过资产重组和搭建产业链条进行资源整合。这些传统优势产业所涉及的企业大多是省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政府拥有对资产的处置权,以资产为纽带的整合更便于在企业间操作。通过资源整合,使我省的大型优势企
2、环京津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实施,为我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京津的技术水平高、智力资源丰富、产业结构水平又高于我省,同时面临着城市功能的转换和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升级,需要向外转移一些不再具有比较优势、不符合长远定位需要的产业,我省应充分利用毗邻京津、交易成本和要素流动成本低的优势,主动承接和大力吸引高科技、高效益、高附加值、无污染的优势企业落户我省,并对之进行配套和延伸产业链条,使之在廊、保等环京津地区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并以此带动我省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和产品的升级换代。
3、县域工业产业集群
县域工业产业集群应在现有的各类工业园区基础上加大投入、加强引导,使之做大做强。由于县域工业园区中的各类企业规模小、品牌优势弱、产业间、企业间关联度低、结构松散等特点,加之中小企业多为非公有经济成分,政府发挥作用有限,只能通过经济手段进行操作。具体包括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利用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经济杠杆辅之以工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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