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守法,果断同各种犯罪分子和犯罪活动作斗争。
4.各种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和作用有什么不同?
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是所有党的基层组织都必须认真执行的。党章还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和作用作了明确规定: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党支部,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如高等院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5.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是什么?怎样贯彻这个方针?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是:
(1)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用完成本单位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基层党组织的工作。
(2)必须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运用已有的成功经验并进行革新和创造,改进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
(3)必须严格党内生活,严厉党的纪律,弘扬正气,反对歪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
(4)必须立足于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规划,又要抓紧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这个指导方针,是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方法、检验标准等方面,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首先是要全面正确地理解指导方针的精神实质,坚持用指导方针指导工作,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其次是要采取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方法,针对本地区不同类型基层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具体的措施。三是要常抓不懈,讲求实效。
6.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是怎样规定的?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四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为便于各级党组织执行以上规定,中心组织部对不同类型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作了具体规定,并已报经中心批准实施,主要是:
(1)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党的委员会、地(市、州、盟)级和地(市、州、盟)级以上机关党的委员会执行四年任期,其它党的基层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其它党的支部委员会执行两年任期。
(2)需作出更具体的规定或需变通执行第一条规定的,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心直属机关工委,中心国家机关工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铁路、民航系统由铁道部党组、民航局党委提出意见,报中心组织部审定。
7.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是什么关系?
支部大会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是支部的领导核心,在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支部的经常工作。
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