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和不足总起来说,我们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方面熟悉比较到位,思路比较清楚,工作比较扎实,成绩比较突出。但是,通过对照检查,我们发现在地税事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一是有的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树立得不牢。个别人不是把劲使在更多地为群众办实事,谋实利上,而仅仅是考虑个人得失,心浮气躁,做表面文章。口号提得多,落实抓得少。二是抓住机遇、应对挑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干部非凡是一些领导干部对税收工作内在规律的研究不够深入,未能站在时代发展潮流的前头去熟悉和推动沧州地税事业向更高的目标迈进;部分单位工作上安于现状、小成即满,固步自封、不思进取,工作平庸。三是一些单位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还不是树得很牢。一些税源紧张的单位还存在为完成任务“寅吃卯粮”、落实减免税政策不到位等
问题,而税源充足、任务宽松的单位则存在治理偏松的问题。四是个别干部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意识较差。非凡是随着改革步伐的加快,少数干部的理论功底、谋划能力和实现谋划的能力还有一定欠缺。少数单位和领导干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作风不够扎实,在重大决策前缺乏可行性分析。有的单位在落实上级政策上不果断、不彻底,制度不落实、执法不到位和自查走过场、经不起“上查下”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纳税服务形式、内容和手段比较单一,尚未完全融入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五是个别单位和干部创新意识较差。满足于领导说啥就干啥,推一推动一动,不能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六是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有的单位对干部的治理教育力度不够大,导致了一些问题的发生。有的为争取部门和个人利益,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的发生在个别单位、个别人身上,但与当前税收形势、工作任务和各级领导的要求格格不入。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制约了地税事业的健康发展,所以我们只有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领航地税工作,辩证地熟悉和处理好涉及地税发展全局各要素之间的重大关系,才可能实现地税事业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四、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一)必须树立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的政绩观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是我们做好本职工作的首要问题。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政绩必须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综合国力的增强,是否有利于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标准。政绩的取得必须着眼于现实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把对党负责、对上级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有机地统一起来,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要务;把基层群众的呼声作为各项工作的第一信号;把为基层、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作为第一选择,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来指导自己的一言一行。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切实把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落实到税收工作中,坚持把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执政兴税的第一要务,努力抓好税收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要把政绩树立在老百姓的心田里,创造“造福一方”的真成就,而不是搞“造势一时”的假政绩。一方面要建立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机制。地税机关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果断不收过头税,果断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并切实贯彻到实际征管工作中。要依法认真做好减免税审批治理工作,按照征管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条件,严格审批缓税,既不能人为调节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也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要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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