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在西柏坡提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对机关党员“为谁工作、为谁服务”问题的最好回答,是对机关党员“公仆”角色的准确定位。在现实生活中,有的机关党员在群众面前摆出“父母官”和“主人”的架子,无视群众的利益,出现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这事实上颠倒了“公仆”与“主人”的关系。机关党员必须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一方面,要正确熟悉和对待手中的权力,做到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作为机关党员,要清醒地熟悉到,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受人民的委托治理国家、行使权力;机关党员还要时刻提醒自己,无论职务多高,无论级别多高,都是人民的公仆;手中拥有的权力,是人民的权力,而绝非个人的特权,它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而不能用来为个人或者小集团牟取私利。因此,必须自尊、自重、自爱,自觉遵守党纪法规,正确使用手中权力。另一方
面,要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因此,机关党员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必须把对上级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要时刻保持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现在,机关一些党员习惯于坐办公室,习惯于发号施令,去群众中了解真实情况少了,真正沉下去搞调查研究少了,把过去同人民群众结成的鱼水关系淡忘了,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东西自然就多了起来。党中心对此一再强调,“要深刻熟悉和汲取世界上一些长期执政的共产党丧失政权的教训,从严要求党员和干部”。因此,机关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牢记我们党克敌制胜的法宝,多到群众中去,多到实践中去,‘多呼吸一些清新空气,多感受一些生气勃勃的群众实践,把为人民服务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要切实提高执政本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是十六大对全党提出的一项新的要求。十六届四中全会又专门讨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问题,并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心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明确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党的执政能力需要每一个党员尤其是机关党员来具体体现。按照《决定》提出的“五种能力”,即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的要求。机关党员提高执政本领,应在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要切实增强执政意识。执政意识是一种高度自觉、高度成熟的阶级意识,集中体现为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阶级责任感;体现为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体现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而无私奋斗的政治自觉。提高执政意识就必须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研究总结我党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基本特点和规律,学会用正确的、辩证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学会在错综复杂的斗争形势下,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握准确的方向,同任何错误言论作果断的斗争。二是要全面提高素质。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断创新,在知识创新、知识更新速度空前加快的新形势下,机关党员要适应形势变化,担负起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展的艰巨任务,一天不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天不学习各种新知识,都有可能“过时”、“落伍”。根据形势对机关党员知识的要求,当前机关党员还应该认真学习经济、科技、治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