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值得肯定和发扬,但同时也要看到仍有一些不理想,不到位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县局领导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二是有的县局活动开展的氛围还不浓;三是有的县局干部职工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四是有的县局活动重点还不突出。在这里我只是点点题,希望各县局回去后认真的总结,查找出症结,认真谋划好下一步的工作。
二、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当前物价形势,深入扎实地推进“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
今年以来,我市粮油肉蛋菜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主副食品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物价持续高位运行,通货膨胀压力加大,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不小的影响,特别是对低收入群体影响较大,做好稳定物价工作已是当前物价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全市各级物价部门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物价形势,准确把握物价运行脉搏。
从国际上看,今年以来,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均出现了较高的通货膨胀率。据统计,9、10月份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超过5%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有:俄罗斯(10.8%)、南非(9.7%)、阿根廷(8.6%)、越南(8.1%)、印度尼西亚(6.9%)、印度(6.7%)和台湾(5.3%)。从国内看,7、8、9、10、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是5.6%、6.5%、6.2%、6.5%、6.9%,上涨幅度明显。从我市看,今年前5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基本维持在3%左右,6月份后涨幅逐月加大,6-11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是4.4%、5.8%、6.5%、6%、7.4%、7.3%。10月份我市高于全省(6.3%)1.1个百分点,高于北京(4.4%)、天津(4.8%)、山东(6.2%)、山西(7.0%)、辽宁(6.3%),与河南持平(7.4%)。在推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过程中,食品类价格是主要因素。1-11月份,我市累计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1.5%。其中,面粉、大米、食用植物油、猪肉、牛肉、羊肉分别上涨5.45%、6.25%、32.5%、57.37%、53.85%、30%,蔬菜价格平均上涨32.02%。同时,居住类价格涨幅也较高,1-11月累计同比上涨4.8%,11份同比上涨7.2%。这些商品都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控制好这些商品价格的上涨,才能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的稳定,人心的安定,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
最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分析研究了当前经济形势,会议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保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协调发展,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并明确提出要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更大成效,把发展成果更好地体现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特别是要着力改善低收入群众生活。1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物价局长座谈会,毕井泉副主任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宏观调控任务,努力做好明年的物价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物价局长座谈会精神,保持我市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努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我市经济跨越发展,全市物价部门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更加深入扎实地推进“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
1、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入开展“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的认识
从物价工作实践中大家都能深深地体会到,民生问题涉及价格工作的方方面面,作为政府价格主管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